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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教是什麼?

    根據密教的傳說,密教是由大日如來盧遮那佛,傳金剛薩埵,住於金剛法界宮,成為第二祖。釋迦世尊入滅後八百年,有龍猛菩薩出世,開南天鐵塔,向金剛薩埵面受密法,成為第三祖;再傳第四祖為龍智;再過數百年,龍智七百歲,傳第五祖金剛智,那就是中國唐玄宗開元年間,來華的三位密宗高僧的第一位。所以密教不是釋迦世尊所說,而是直接由法身佛所說;因為法身不說法,故稱密教的傳承為密法、根本心法或無上大法。密法由凡夫傳承是不可能的事,因此而稱密宗的傳承者為金剛上師、大成就者。

  但從佛教的歷史看,密教的起源是印度的民間信仰,最後發展成密教或密乘,則屬於印度晚期大乘的事。它以佛教大乘思想的理論為基礎和根本,引進了印度教的觀念和修法。

  密法可分為雜密、事密、瑜伽密和無上瑜伽密。雜密類似民間信仰,事密已經有組織化,瑜伽密跟禪定相應,無上瑜伽是跟當時印度教的性力派結合而完成。所謂性力,即是以男女性的交媾,兩性雙身雙修,成為方便和智慧的圓滿集成。以女性代表智慧,以男性代表方便。這種思想和中國道家的房中術(又名御女術)是一樣的,不是根本佛教的修行方法。

  佛教以離欲為根本,無上瑜伽卻要透過淫欲的事實以達解脫的目的。所以,後來西藏的黃教教祖宗喀巴,加以改革,予以廢除,禁止以男女的性交行為做為修行的方法;但其他各派依舊採用,他們為了所謂合理化,必須先煉氣、脈、明點,然後才能實施所謂雙修的法門。

  密教本身是以當時印度的時代背景和後來的西藏環境而形成的,我們不能說西藏的密教不是佛教,除了無上瑜伽的這部分,他們的教理和行法,組織嚴密,層次分明,特別是在教理方面,以中觀為根本,以瑜伽為輔佐,這是中國佛教所未見的。他們對於僧侶的訓練和教育,也極其嚴格而有系統化、層次化,所以有堅定的信心和一定的法門。但在蒙藏地區,稱為活佛的,也未必一定有修證及學問。

  密教的上師,就是法的傳承者,是直接從金剛薩埵,或者是佛的法身,傳承下來的,不能自稱為上師,必須師師相承、口口相傳,必須修完一定的坦特羅,而有傳承者承認他已得了大成就,才可以成為上師。絕對不是鬼神附體、無師自通,不是僅懂得一些咒語,表現一些靈異,就能夠自稱為上師的。

  問題也出於此,密教的源頭,開始便是如此,這使得佛教無法保持門庭的清明,任何人均可能假藉佛菩薩的降示而自稱為上師。不過在西藏,因其已有嚴密的制度,不易濫冒,所以,還是可行。而西藏以外的地區,藏密各派的領袖和組織的力量,已經無法達成鑑別、鑑定和監督的責任,以致密教風行之區,上師紛紛自立。

  在西藏最早傳承密宗的是在家人,比如蓮花生大士,是紅教的創始祖,傳說中他是有妻子的,以後紅教的喇嘛、上師也都是在家人,所以上師由在家人擔任,是為西藏的特色。他們皈依四寶,也就是佛、法、僧之上,加上上師;三寶不重要,上師才是信仰的中心,他就是本尊、就是佛,而代表佛的報身,若不通過上師,便無從接受佛法,此雖有密教自己的理論,卻為顯教所不承認。它類似於神教的天使和上帝的代言人身分,與平等的佛法不相應。

  上師也有女的,在西藏已是這樣。但現在也有人說,男性的弟子,若想修無上瑜伽時,最好上師本身是女的,因此,就有稱為上師的女性,藉口傳法而跟男性弟子發生淫亂關係的情形。

  上邊已經說過,以男女性行為做為修持的法門,不是佛法,非清淨法,對我們的社會而言,也是一種應該禁止的事。所以,自古道家修房中術,必有房外的護法,必須財力與勢力兼具之人,才能做到;普通的道士,沒有這個力量,否則淫風所至,絕非社會之褔。雖然,他們修持者本身,不以此為淫亂,而是達到身心統一、內外統一、男女界限統一的目的,不是為了滿足性的快樂和享受;但在中國,始終沒有將之當作正大光明的一種修持方法。而所謂統一也只是暫時的統一,屬於一種忘卻小我自我中心的情況,並沒有達到斷除煩惱的程度,當然沒有解脫,更沒有成佛。

  一般所謂即身成佛,在中國天台宗也講到成佛有六種層次──理即佛、名字即佛、觀行即佛、相似即佛、分證即佛,乃至於究竟佛。若說一般眾生就是佛,是理即佛;學佛之後,已經知道自己是佛,是名字佛;開始修行,稱為觀行佛。因此,密教的即身成佛之說,也就不足為奇。若一修密法,略有覺受就能成為究竟佛,這在密教自己也不會承認;如果是的話,最多是觀行佛。連宗喀巴、達賴喇嘛也不會承認自己是究竟佛。

  對密教而言,氣、脈、明點,極為重要,這是印度瑜伽術的共同要求,修定必須健康、強身,利用打坐或觀想方法,達到氣脈暢通,也是內外道的共同現象。所謂明點,和道家所說的還精補血、還精補腦有類似之處。精力充沛而能氣定神閒、頭腦靈敏、身心舒暢。顯教的禪者,雖不蓄意去修煉這些道術,也會有類似的現象發生。

  密教的修法,重於身體的所謂即身成佛,和道家的所謂羽化豋仙和白日飛昇,同樣是以肉體的轉變為修煉的目標。可是從佛教的根本觀點而言,色身是五蘊假合而成的幻法,所以稱為無常法,既是無常法,必須解脫;若執著無常法的身體為修行的終點,那仍在生死當中,而不出三界。所以,禪宗稱修煉這些法門的人為守屍鬼;縱然傳說中的龍智活到七百歲,正像中國道家傳統中的陳搏活到八百歲,終究難免一死。所以,佛教不否定氣、脈、明點的作用,也不肯定氣、脈、明點的必要。

  至於西藏喇嘛和南傳上座部比丘,不拒肉食,甚至必須肉食,這是受他們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影響而成,我們不必苛求。西藏喇嘛當然知道基於佛陀慈悲的教義,不應食眾生肉,但是為了生存和適應環境的原因,因此,製造出了種種似是而非的理由和推卸責任的託詞。例如宣稱吃眾生肉,便結眾生緣,特別是被成就者所吃,即可轉畜牲身為佛身和菩薩身,也就是畜牲的身體,成為修行者肉體營養的一種轉變。同時又說,以咒願力,咒願被吃的眾生,可使之離苦得樂。但事實上,修行者未必是大成就者,所有的修行者全體肉食而為所有被吃的眾生超度,這實在是極大的問題。當然,以密教的立場,大成就者已經得大解脫,無所謂食肉與不食肉。

  肉食者死後火化也有舍利子,此與肉食否無關,也與解脫否無關;凡是修定,或是凝心、攝心而達到修身目的的人,燒了會有舍利子。通常說,要修持戒、定、慧三學的人,才有舍利子;但是舍利子本身是人體分泌物的結晶和凝結,它有若干程度的神聖和神秘,為佛教徒所重視,但未必是佛教徒的大事,解脫生死才是根本大事,因為這還是屬於界內色身的變現,終究不出於無常的範圍。

  所以,在佛滅火化之後,大迦葉尊者,號召五百大阿羅漢,共同結集佛的法身舍利──諸部經律,而置佛的在家凡夫弟子們去爭搶佛的肉身舍利之事於不顧。可見肉身而得舍利,自始受到凡夫的重視,而為聖者所忽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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